四处延伸的市场优势
腾讯所拥有的市场支配不仅仅用在了客户端捆绑的软件上,借助这庞大的用户基础,腾讯在其他互联网应用上也获得了很好的效果.
2007年10月19日,据Alexa.com的统计,腾讯旗下的门户网站QQ.com的浏览量目前全球排名第16位,新浪网全球排名21位,搜狐全球排名28位,网易全球排名37位.
是什么让2003年才进入门户网站竞争的QQ.com有如此的能量几乎是转眼间就击败了苦心经营10年左右的传统门户三强?答案还是在腾讯在IM市场的市场支配地位.
从QQ.com开张第一天起,所有QQ用户在每次登录QQ时,就会有一个不能被屏蔽的QQ.com迷你主页弹出,这种强迫式的弹出成为其他互联网门户网站的噩梦,因为很多用户在上网的第一时间就会登录QQ,而此时弹出的QQ.com主页肯定大量的拦截了也许正要打开新浪、搜狐的用户的鼠标,QQ.com的流量随着急剧上涨.
“腾讯从来不是第一个进入市场的人,但他总是比其他人收获大,”一位业内人士不无感慨.腾讯确实如此,仔细研究腾讯推出的各个产品,从QQ.com、Qzone、QQ秀到拍拍网、QQ游戏、搜搜、QQ宠物等等,都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采用跟随策略.
这种说好听点是“跟随”,说不好听的就是“抄袭”的行为,在中国互联网业界已经成为顽疾,其最大的弊端在于,根本不会再有人指望通过创新――不管是技术的还是形式的――来获得成功,因为不管你发现的“蓝海”有多么的蓝,上空总是有一大块看不到边的阴云覆盖,你刚折腾点儿小浪花出来,就有人把你从这片海域里一脚踢飞了.正因如此,近年来,在中国市场你几乎看不到新兴起来的成功网络企业,而在美国,光这两年,Myspace、Youtobe、Facebook等新面孔一个接一个.
Peter J. Wang 认为:“拥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在利用这种优势地位时,是否存在垄断行为,需要从很多方面进行考虑,很难简单的认为只要是利用支配地位得到了利益就是垄断.《反垄断法》的主要目的在于保护竞争,而并非保护某一竞争者,如果这种支配性地位影响了竞争,比如在延伸优势的市场有垄断或垄断的可能性,《反垄断法》才会产生效果.”
对于上述行为,腾讯方面在收到了记者的采访提纲之后,表示不愿意做出任何回应.
《反垄断法》路漫漫
《反垄断法》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目前已成为世界各国维护公平竞争和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基石,全球已有近90个国家颁布和实施了反垄断法,而我国经过13年历程,终于也通过了《反垄断法》.然而,要真正实施起来,显然还有一段非常漫长的路程.
对于《反垄断法》如何在互联网领域适用,《反垄断法》起草小组成员、外经贸大学黄勇教授介绍:“总的来说,在互联网行业中适用反垄断法时,所需要的仅是对现有框架中的相关因素做认真的分析.我们认为,在互联网领域市场支配地位滥用的规制应当将合理分析原则作为主导性的原则,而且必须充分重视经济学分析在其中的作用.与此同时,也应当充分利用《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项第七款(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作为兜底条款,通过未来的反垄断法实施细则及反垄断指南来予以展开以解决互联网行业出现的新问题.”
以互联互通为例,黄教授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并不是可以简单判断的,需要大量的工作来判定其是否具备垄断可能:“互联互通的问题涉及到的是《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3项所规定的'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的问题.对于拒绝交易这类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为的分析,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实施拒绝交易行为的企业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而认定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前提是相关产品市场和相关地域市场的认定.以及在此认定基础上,可以通过市场份额的计算,看是否所涉企业符合《反垄断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来推定其构成市场支配地位;同时也可以通过《反垄断法》第十八条的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因素来判断.只有在通过上述两个环节的分析之后,认定了所涉企业的市场支配地位,才能够进一步对企业具体实施行为的合法性做进一步地分析.”对于一个反垄断案件的调查程序来说,这仅是个开始. 本文章更多内容:<<上一页 - 1 - 2 - 3 - 4 - 下一页>> |